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
为有效引导各单位申报涪陵区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结合涪陵区“十三五”创新驱动发展规划、科技发展动态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的需求,按照涪科委发〔2018〕2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一)在涪陵区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及机关单位。鼓励企业牵头,与科研院所、高校开展联合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工作积累,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技术优势,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度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三)原则上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申请的项目数不超过2项。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实施的区级科技项目数不超过2项。凡承担了国市区级科技项目未按时结题的,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重点支持对象
入库的科技型企业,独立法人科研院所,国市级科技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
凡申报2018年度涪陵区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需先填报《2018年度涪陵区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征集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二级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531,同时将申报表电子档(申报表格式不要改动,文件名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发送到kjc1931@163.com。
四、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优惠政策
(一)项目经费2.5万元,其中区财政不提供经费支持,项目负责人自筹2万元,学校配套0.5万元。
(二)优先推荐申报国、市级科研项目。
(三)作为企事业单位科技投入的重要依据。
(四)作为技术人员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五)作为科技成果登记的重要依据。
(六)作为推荐报奖的重要依据。
五、申报受理时间
《2018年度涪陵区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征集申报表》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1日,项目申请书报送时间以通知为准。
联系人:李言栋
电 话:72790088
长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18年6月25日
附件:附件1:2018年度涪陵区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doc
附件2:2018年度涪陵区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征集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