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8-03-05浏览次数:2778

音乐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 〔201730号)精神,为了落实《长江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规范及质量标准(试行)》(长师院教〔20179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推进毕业论文(设计)改革,音乐学院组织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讨论,特制定音乐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 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隆强

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冉崇胜

成  员:李沙、刘向阳、肖罡、曹宏彬、甘小云、彭梅、张丹

工作小组下设三个分专业工作小组:

1)音乐学专业

组长:甘小云

成员:刘向阳、许菲、余静

2)音乐表演专业

组长:彭梅

成员:董锋、王燕、熊雄、陈海珍

3)舞蹈学、体舞舞蹈专业

组长:张丹

成员:余艳燕、李沙、寇承兰、许文涛

2.答辩委员会主席:隆强

成  员:李沙、刘向阳、肖罡

答辩委员会下设分专业答辩委员会

二、工作进度安排

由于2018届本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和答辩安排在毕业实习之后,学生在毕业实习之前已经预选课题方向,带着问题到实习单位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通过调查研究后完成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1.工作动员:20175月初,在教师学习会上传达文件,做初步动员,布置出题任务: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的教师至少出5-10个题目或选题方向。

2.相关制度制定:成立音乐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以及分设3个专业小组,制定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选题审批及选题目录编制:20175月下旬——20176月上旬,由各教研室初审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备选课题。

4.学生选题:20176月到20177月,向学生公布学院论文目录,由学生选题并选定指导老师。然后由指导老师及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学生课题。并让学生带着问题到假期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

5.开题指导:确定学生课题后,学生和指导老师进行第一次交流,老师为学生指定参考书目,一起拟定初始提纲。学生借好参考书,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填写开题报告,20183月,组织学生和教师进行开题会,填写《开题记录表》。

6.课题研究:2017年秋期和2018年春期,学生开展课题研究,导师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7.中期检查:2018年春期第6周前,学院组织检查,写出检查小结。

8.毕业论文(设计)评阅:2018年春期第11周周末之前,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填写“诚信承诺书”;指导教师根据评分标准写出评语并评分(百分制),并根据评分标准写出评语和评分(百分制)

9.毕业论文(设计) 答辩: 2018年春期第12周,院组织论文答辩,填写《答辩记录表》;答辩小组根据评分标准写出评语和评分(百分制);答辩委员会进行成绩评定,学院领导小组审定;成绩公布;学生个人总结。填写《信息统计表》和《质量分析报告》,并上报教务处。

10.评优:2018年春期6月中旬学院组织开展校、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和推荐,结果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获奖作者完成设计缩写工作,并将纸质和电子文档交实践教学科。

11.工作总结及档案管理:2018年春期6月下旬,学院做好有关资料归档(并刻制光盘两份)和工作总结;工作总结、摘要集和光盘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生论文档案经实践教学科验收后,交到学校档案室。

三、本科毕业论文的具体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求

1.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体现培养方案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使学生受到一次规范而完整的科学研究训练。

2.选题应具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体现教学与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具有应用性,又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3.选题应难易适度,份量适中,应考虑学生的专业要求和实际能力,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独立完成。改进题目或者新题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4.选题应坚持一人一题,需要几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其所承担的部分,并根据实际情况再题目上加以区别,每人必须完成其所承担的工作并独立创作设计或撰写论文。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结构、格式要求

1.毕业论文必须严格按照教务处统一规范的格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结构以及格式。不得低于教务处规定的最低字数要求。

2.毕业设计必须严格按照音乐学院统一的毕业设计细则进行,其中教学设计不得低于8000字结果必须要包含文本解读、设计流程、教学反思。

四、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职责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负责审定毕业论文工作规定及各环节质量标准,提出毕业论文工作的基本规范和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制定音乐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2.成立分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答辩委员会。制定出详细的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3.协助分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程质量监控和指导,重点检查指导教师的落实、选题的确定、开题报告的完成、答辩工作的进展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察问题的解决和效果。

4.对学院(部)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教师情况、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记、工作总结等资料进行指导审核。

(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工作职责

1.协助分专业答辩委员会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开题、答辩等各环节,严把质量关,审核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选与推荐优秀毕业论文。

2.协助分专业答辩委员会按照指导教师成绩占30%、评阅教师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得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和等级,填写相应表格。

3.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全面分析毕业设计(论文)的难度、份量、综合训练、成绩、答辩等,重点总结学院(部)在工作中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工作特色和取得的显著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并对学院(部)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的科研专长,提供一定数量的论文题目供学生选择;接受学生的选题申请或审核学生的自主拟题,指导学生在写作文献综述和翻译外文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开题报告。

2.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撰写的进度与质量,进行答疑和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严把质量关,杜绝论文抄袭、剽窃现象。

3.评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确定其是否合格和具有答辩资格。

4.参加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会。

5.协助提供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有效归档材料。

四、说明
    1.
毕业生做设计(论文)期间需与导师保持联系,按时完成各阶段布置的任务;

    2.
严禁抄袭及雇人代写,一经查实,一律按不及格处理。


长江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