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2018年春期艺术实践周工作方案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8-05-04浏览次数:2687


          音乐学院2018年春期艺术实践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对基础、专业课程基本理论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强化学生基本实践能力、自学能力、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创新意识,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和良好学风的形成,结合音乐学院实际,决定在201857——518日(第十、十一周)开展2015级、2016级、2017学生专业艺术实践周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循序渐进、分类指导、互学互助、整体提高的原则。以学生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培养的现状和实际水平为出发点,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基本素质,奠定学生进一步学习、发展的基础。

二、目的与要求

(一)通过实践,使学生进一步巩固所学课程知识和专业能力;

(二)通过参加各种比赛,锻炼学生舞台实践能力,提升学校知名度;

(三)提高学生创造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四)提高学生排练各种形式节目的能力。

三、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实践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指导、检查、总结实习工作。

组长:隆强 冉崇胜

成员:徐琳妮 曹宏彬 孙正阳甘小云 胡刚 彭梅 张丹 唐薇 吴扬廷李游 谭帮换 谭洲敏 张琼 唐启惠 谭干 颜前华

  (二)实践指导小组要根据实践的目的和要求,结合专业特点,选派有经验、有专业指导能力的实践指导老师,进行编排、报送实践情况表、检查学生实践情况以及实践总结表彰和实践成绩评定等工作。

四、专业实践内容及具体安排

(一)舞蹈专业艺术实践(张丹老师负责具体安排);

(二)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艺术实践:

2017级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班导师负责安排,以班级为单位,排练三首合唱作品;

2015级、2016级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班导师负责安排,以班级为单位排练班级音乐会,并挑选优秀节目,参加最终的以年级为单位的汇报音乐会。(具体安排见附表)

(三)合唱团、筝乐团、管乐团、弦乐团、民乐团,由指导老师姜妍妍、陈海珍、张磊、唐薇、徐琳、黄超平负责安排,集中排练各自参赛或展演作品(合唱团和乐团排练地点相对固定,由指导老师各自安排时间和强度)

五、实践工作要求

(一)辅导员、教学秘书、各班学习委员每天负责学生实践活动的组织安排、考勤;   

(二)遵守学校的各项实践规章制度,服从学院领导、指导老师的安排。

(三)按照学院教师考勤、学生管理制度,严格考勤,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实践任务,确保艺术实践周的各项活动开展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长江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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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18年春期艺术实践周时间、地点具体安排


班级

时间

地点

班导师

2017音乐学1

周一至周五12

逸夫楼104

李宁

2017音乐学2

周一至周五12

逸夫楼106

胡杨雪

2017音乐学3

周一至周五12

逸夫楼108

邢方方

2017音乐表演班

周一至周五34

逸夫楼104

陈海珍

2016音乐学1

周一至周五34

逸夫楼106

吴云

2016音乐学2

周一至周五34

逸夫楼108

王淑芳

2016音乐学3

周一至周五56

逸夫楼104

甘小云

2016音乐表演班

周一至周五56

逸夫楼106

霍霄云

2015音乐学1

周一至周五56

逸夫楼108

王燕

2015音乐学2

周一至周五78

逸夫楼104

周永红

2015音乐学3

周一至周五78

逸夫楼106

许菲

2015音乐表演班

周一至周五78

逸夫楼108

唐薇


说明:由于排练场地和教室所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各班集中排练每天两节课时间。集中排练时间以外,各班以排练节目或合唱声部为单位,组织学生在琴房分散进行练习。各年级辅导员、班委负责学生每天集中艺术实践活动的考勤和分散练习的组织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