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附件1),现启动我校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附件2)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次评奖申报采取网络申报形式。
(一)申报者下载本通知的《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4),按填表要求填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申报评审表》只能使用Windows版的Word软件来进行编辑,不支持苹果Mac版Word,也不能使用WPS软件进行任何操作。
2.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3.有关具体申报问题见《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5)。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2019@sinoss.net。
(二)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文档。提交的电子版和纸质文档必须完全一致,电子版由科研处统一上传评奖管理系统。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一览表》。
(二)申报材料份数及装订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确保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中午12点前,请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1931@163.com。
科研处联系人:鲁老师 刘老师
科研处联系电话: 72790388
科研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