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0年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0-04-13浏览次数:1719

关于开展2020年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精神,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探索疫情期教育领域的有效应对措施,解决后疫情时代的教育面临的新问题,全面提升应对重大疫情的教育治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的基础上及时分享成功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研究主题:1.疫情风险应急防控管理策略;2.教师教学观念的转变;3.学生生命价值观的重构、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树立;4.疫情期间线上课程建设和教学优化;5.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一体化;6.后疫情时代教育教学的应对策略等研究。课题研究旨在集思广益,强调问题的真实性、代表性以及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时效性。

二、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5101700

三、申报方式

(一)本次申报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课题申请人通过“重庆教研网”首页的“规划办”栏目,进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个人注册”http://61.186.207.8/,请使用google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即可登陆选择“2020年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申报通道进行填报。

(二)科研处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课题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内容的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核通过的课题提交至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四、申报范围

(一)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否则应有两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的书面推荐。

(二)为避免重复立项,特作如下规定: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

2.已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专项课题。

五、课题管理

(一)凡立项课题,申报人须承诺在研期间发布不少于2次的成果公报(每个公报字数不少于3000),作为结题必要条件。成果公报电子版发至邮箱:cqjyghb@163.com

(二)本次专项课题的研究期限为一年,逾期将作自动撤项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本课题非限项申报,但申报人务必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二)申报人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填写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己承担。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