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的放假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0-09-23浏览次数:2607

各机关部门、教学院(部),专职科研机构、学术传播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01星期四)至108日(星期四)放假调休8天。927日(星期日)上107日(星期三)的班(课),1010(星期六)108日(星期四)的班(课)

二、疫情防控

各二级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根据教育部、重庆市、重庆市教委、涪陵区以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统筹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按照防疫要求,师生员工假期应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其中,学生离开校园的应向辅导员报备;师生员工离开重庆市的须向本部门、本学院请假;确须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经学校归口部门批准方可)。师生员工外出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当时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离校师生员工要严格执行学校门禁管理有关规定,凡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须事前报备审批并严格按返校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人员管理,及时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信息和生活轨迹,强化人头管理。

三、安全稳定

放假前,安全管理处要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尤其要做好学生食堂、图书馆等人群密集场所的水、电、气和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校内交通、门岗门卫、防火防盗、涉密涉稳等安全管理工作。教务处、相关教学院(部)要切实做好实验室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的保管工作,做到严密监管,责任到人。学生工作处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假期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集体名义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活动组织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保证人员安全。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四、值班值守

节日期间,各二级部门要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特别是学生工作处、安全管理处、信息化办公室、校医院、后勤管理处等重点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遇有突发事件要按程序及时向学校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值班安排表请于2020928日下午下班前报党政办公室机要科314办公室(E-mail72791818@163.com)。

党政办公室值班电话:13372787337

学生工作处值班电话:72790138

安全管理处值班电话:72793112

后勤管理处值班电话:15310779792

特此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

 20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