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民委项目结题及清理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督促科研人员按时保质完成科研项目,提高项目结题率,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国家民委项目结题和清理工作,重点对在2020年6月之前应结题的所有国家民委研究项目(包括面上项目、基地项目、委托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进行集中清理。
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要求积极撰写结项成果,准备结项材料,并于2021年1月15日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致远楼530室)。
依据主管部门规定,上述项目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科研处将申请作“撤项”处理。
附件1.民族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2.民族研究项目结项决算表.doc
附件3.民族研究项目结项成果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