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2-02浏览次数:2595

校内各二级责任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安发〔2020〕60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校消防安全总体平安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防火委员会定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在全校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贯穿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之中,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校内二级责任单位区域管理责任,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要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层层抓落实,人人见行动,确保校园平安。

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落实人员密集场所严防严控措施。

1﹒科研处牵头对重点实验室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教务处牵头与二级学院一道对校内其余实验室及危化品、剧毒库房的消防及安全进行检查;学生服务工作处(社区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校内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查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安全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校园建设处重点围绕容易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易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及时整改消防隐患,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二)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1﹒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校内各二级责任部门根据工作职责组织对节庆活动和校园周边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2﹒针对全国“两会”、市“两会”、督促落实“六加一”火灾防范措施,加大全面火灾防控力度,确保“两会”期间的校园平安

3﹒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管理处、微型消防站、校园巡逻应急平台、监控指挥中心,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安全管理处与校内重点责任部门一道,组织对校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教职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和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

2﹒安全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校园建设处、家属区金科物业要将消防车通道、消防站、消防水源等公共基础设施,纳入校(园)规划并组织实施。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指导校(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联合应急、消防等部门将校(园)纳入重点监管范畴,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四)集中开展校园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联合属地校外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校园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达到科学、规范、有序管理。

(五)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1﹒校园建设处协调校外专业机构,加强对学校新建项目中电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

2﹒做到人走断电,原则上使用空调,严禁在冬季违规使用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和烧柴取暖等行为,避免师生因违规取暖导致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同时加强对校园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重点加强对门面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工作。

3﹒后勤管理处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建议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中介技术服务机构,为学校提供电气防火检测服务。

建议推广技术防控手段,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动校园重点场所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纵深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安全管理处、校园建设处、后勤管理处、家属区金科物业部门要继续紧盯高层建筑消防用水、消防车道、可燃雨篷及防盗网、用电用气和消防安全意识,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六大”行动,研究出台长效整治措施,坚持综合治理,确保整治成效。

2﹒冬春期间,安全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校园建设处、家属区金科物业要组织对校内高层建筑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全面解决消火栓供水问题。

(七)持续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2020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工作。完善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冬春期间,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对确不能清理完毕的,要推动列入学校重点督办事项。

(八)加强火灾隐患排查。

1﹒安全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以“三清三查”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校园及临街商铺夹层违规住人排查整治,消除火灾隐患、。

2﹒协调消防宣传培训机构,对师生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指导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宣讲安全用火用电、逃生自救等常识。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一次疏散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九)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校内二级责任单位,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教育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并在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线上”、“线下”的主题宣传活动。要扎实推动消防宣传“进校园”工作,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教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师生火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

2﹒开展主题消防宣传。学生社区、家属区要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媒介,刊播消防公益广告,提示广大师生关注消防安全,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要利用微信等新兴媒介实时向师生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切实激发师生参与消防工作热情。

3﹒要分批次、分类别对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安保人员、宿管老师、物管老师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推出适合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线上消防培训。

4﹒建立消防安全“吹哨人”制度,畅通96119热线,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民消防,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具体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教学(院)部、学术机构防火工作要求:

1.要安排好值班人员,特别是重点部位要加强防火安全的检查。

2.不乱接乱拉电线。

3.不准使用烤火炉。

4.严禁在校内燃放孔明灯。

5.使用电器时,做到人走断电。

6.教学(院)部书记、辅导员、宿舍社区管理老师和学生干部,要不定时深入学生宿舍检查学生用电、用火、用气等情况,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二)学生宿舍内防火要求:

1.不准乱接、私拉电源。

2.不准乱扔烟头。

3.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4.不准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

5.不准在宿舍、走道焚烧杂物。

6.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

8.不准擅自使用煤炉、煤油炉、液化器灶具、酒精炉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

9.做到人走关灯。嗅到电线胶皮糊味,要及时报告,采取措施。

10.做到台灯不要靠近枕头和被褥。

11.手机不要边充电边使用。

12.做到使用电器时,人走断电。

(三)家属区冬季防火工作(金科物业、巴蜀幼儿园):

1.按照《消防法》,根据《合同》开展好家属区、幼儿园的冬季防火的全面工作。

2.涉及我校的师生员工和家属、小孩等应做好配合工作。

3.涉及校外人员住宿的房屋(产权已过户),金科物业主动与管辖区职能部门联系,有力推动冬季防火工作的开展。

4.切勿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保持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不在禁放区及楼道、阳台、柴草垛旁等地燃放烟花爆竹。

6.熏烤香肠、腊肉等食物时,应在划定的区域且要有专人进行

看管,做到人走火灭。

7.幼儿园严格按照行业及业务要求,开展好园内的各项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的平安与稳定。

(四)其它防火应要求:

1.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触摸电器设备。

2.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电器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3.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4.后勤集团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等场所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图书馆、实验楼、实验楼群、新实验中心楼、学生食堂、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场所的责任单位要加强检查,确保学院防火工作的稳定。

四、工作措施

(一)精准研判施策。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及时调整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制定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消防安全检查,做到自查自改、集中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形成工作闭环。

(二)严格检查、落实。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检查力度,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深化重点盯办。要认真贯彻《重庆市消防安全督办约谈实施办法》,重点约谈隐患工作整改不力部门负责人,推动隐患整改。

(四)严肃督导问责。学校将加强对校内二级责任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并纳入年底校内二级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加大问题跟踪督办力度,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落地。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5日前)。校内各二级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分别制作方案、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6日至2021年3月25日)。校内各二级责任单位在自己的工作区域和职责范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校内各二级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狠抓工作落实。校内各二级责任单位要明确时间节点,每月分析研判,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三)统筹结合,确保工作成效校内各二级责任单位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度重点工作、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迎检结合起来,全力确保年度刚性任务如期完成。

 

                                                       长江师范学院防火安全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