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专职科研机构: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长师院〔2014〕46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校级科研人才项目中期述职与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述职对象
入选我校第五批(2018年度)“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对象
入选我校第三批(2016年度)、第四批(2017年度)“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且尚未结题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具体事宜
(一)中期述职对象需认真填写《中期述职报告》(附件3)与《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5);结题验收对象中达到结题条件的,需认真填写《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与《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5);结题验收对象中未达到结题条件的,需认真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7),原则上延期不得超过2年。
(二)报告中所列成果须为项目在资助期内产生且符合《长江师范学院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科研成果。
(三)相关人员应在报告中签署“科研信用承诺”,承诺所列成果真实准确且为资助期内产生,不存在重复发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科研诚信管理的相应责任。
(四)各二级单位将《中期述职报告》《结题验收报告》(一式一份)纸质版,于12月9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531室,相应电子版与《科研成果统计表》发送至kjc1931@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言栋 电话:72790088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中期述职名单.docx
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结题验收名单.docx
附件3:长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中期述职报告.docx
附件4:长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结题验收报告.docx
附件5:长江师范学院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科研成果统计表.xlsx
附件6:长江师范学院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实施办法.pdf
附件7:长江师范学院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延期结题申请表.docx
长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