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校级青年科研人才项目中期述职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2-07浏览次数:2945

各教学院(部)、专职科研机构:

据《长江师范学院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长师院〔201446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校级科研人才项目中期述职与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述职对象

入选我校第五批(2018年度)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对象

入选我校第三批(2016年度)、第四批(2017年度)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且尚未结题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具体事宜

(一)中期述职对象需认真填写《中期述职报告》(附件3)与《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5);结题验收对象中达到结题条件的,需认真填写《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与《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5);结题验收对象中未达到结题条件的,需认真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7),原则上延期不得超过2年。

(二)报告中所列成果须为项目在资助期内产生且符合《长江师范学院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科研成果

(三)相关人员应在报告中签署科研信用承诺,承诺所列成果真实准确且为资助期内产生,不存在重复发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科研诚信管理的相应责任。

(四)各二级单位将《中期述职报告》《结题验收报告》(一式一份)纸质版,129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531室,相应电子版与《科研成果统计表》发送至kjc1931@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言栋    电话:72790088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中期述职名单.docx

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结题验收名单.docx

附件3:长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中期述职报告.docx

附件4:长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结题验收报告.docx

附件5:长江师范学院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科研成果统计表.xlsx

附件6:长江师范学院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实施办法.pdf

附件7:长江师范学院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延期结题申请表.docx

长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