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1-02-25浏览次数:3360

关于开展2021年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涪府发〔200996号)《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涪陵委办发〔20194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1年涪陵区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一区两群”、“一城三区两带”协调发展等研究为重点,坚持基础理论性研究和应用对策性研究并重,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为涪陵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2021年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2021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应结合工作实际或学科优势或前期研究成果进行申报。

 《指南》中标“*”的条目为选题方向,标题可自拟;其余项目选题按《指南》条目进行申报;基础理论性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性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学科范围

 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学科分类,即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其他学科按相近原则归并到前述相关学科。

 四、申报条件

 (一)在涪陵区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必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的专家或领导书面推荐;

 (三)申请重点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

 (四)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研究;

 (五)2021322日前有涪陵区社科规划在研项目未提交结项资料或暂缓结项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

 项目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2017年以来(含2017年)被撤项的社科基金项目(包括国家、市级、区级)负责人不能申请。

 五、申报途径

 申请人需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由所在二级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六、申报时间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1329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要求:《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论证〉活页》(各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由二级单位汇总填报)报送科研处致远楼530室。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书”“项目论证活页”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jc1931@163.com。各申请人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夹命名方式:负责人-2021年区社科规划项目申报。

 八、注意事项

 (一)项目结项的最终成果名称需与项目立项名称完全一致;

 (二)若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需结项前一个月提交重要事项变更登记表,经区社科规划办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三)最终成果形式严格按照规范格式撰写(详见附件5);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

附件 

1.2021年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指南.docx

    2.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docx

    3.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论证》活页.docx

    4.2021年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一览表.docx

    5.最终成果规范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