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重庆市文化旅游领域课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1-05-05浏览次数:4326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重庆市文化旅游领域课题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正式启动2021年重庆市文化旅游领域课题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以建设文化强市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为目标,按照“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目标定位和“行千里·致广大”价值定位,坚持理论创新、知识创新、实践创新,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可转化的课题研究成果,为全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二、项目申请类别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类别。

文化旅游课题项目需围绕文化旅游建设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深入实际广泛调查,体现服务决策的特点,届时将择优选取高质量项目推荐纳入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

三、项目申请人的条件

(一)原则上应在重庆市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且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行政职务副处级及以上),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三)申请重点项目者,一般应作为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通知的时间为准);

(四)申请人当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无在研的本市文化和旅游课题研究项目或者市社科规划项目,项目组成员同年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五)项目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限制申报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一)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

(二)承担各类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尚未结项的;

(三)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被撤销未到期的;

(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立项资助的,同年度不能申报,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

(五)申报2021年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项目的。

以上未结项指在本通知发出之日未获得结项证书的。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报《项目申报书》,有关信息均需如实填写,如有不实,一律视为违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

(二)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版《项目申报书》(1份;申请者和主要参加者需签字)报送至科研处致远楼530室,电子版《项目申报书》(PDF格式;申请者和主要参加者签字处,需签字后扫描编入PDF文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yznu.edu.cn

六、申报时间

项目申请人填报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531日。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

 

附件:1.重庆市文化和旅游课题指南.docx

2.重庆市文化和旅游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