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市第四批人文社会科学
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结合我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实际,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决定启动第四批市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推进新一轮市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基地结构体系,完善基地总体布局,提升基地发展水平,为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内涵式发展、推动相关学科高水平建设、推进哲学社会科学高层次人才培养、服务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争取以市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为引领,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建成学科布局优、学术根基牢、科研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社会影响大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品牌、人才高地、学术高峰。
二、建设重点
坚持服务发展、突出优势、补齐短板、完善体系的要求,重点支持以下四个类型的基地建设:
(一)基础研究类:以所在高校“双一流”学科、优势学科、重点学科为支撑,为进一步开展新文科建设,优化学科体系、培养创新人才提供平台支持。
(二)应用研究类:以建设培育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和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为目标,发挥战略研究、咨政建言、舆论引导等重要功能,为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文化传承类:以优秀传统文化、本地特色文化、红色革命文化、非遗特色文化等为研究重点和主攻方向,为特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与利用、推广与宣介等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支持。
(四)特色创新类:以支持新兴交叉学科、区域特色学科,支持战略性新兴学科发展为重点,为促进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交叉渗透和融合创新,进一步拓展学科内涵,创新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提供平台支撑。
三、申报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科研导向,专兼职人员师德师风良好,学术风气端正,没有不良记录。
(二)以高校为依托单位的,须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的一级、二级学科设立,研究方向符合我市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鲜明特色。
(三)重视且已实质性开展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制定有近、中、长期发展目标并按步骤推进建设。
(四)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场地、图书资料、计算机网络等基础设施条件,能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相应的配套经费。
(五)拥有一支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学科结构比较合理的研究队伍,科研实力强,有前期研究工作积累和代表性研究成果。
(六)具备培养研究生的能力,有接受国内外访问学者、客座研究人员进行学术访问、合作科研和业务交流的基本条件。
(七)申报基础研究类重点研究基地的机构,依托学科原则上应为哲学社会科学类国家一流学科或重庆市一流学科,或在学科评估中获评B级及以上评级;学术带头人应是本领域学术领军人物;科研主攻方向紧跟学科前沿,科研水平处于全国前列、西部领先地位。
(八)申报应用研究类重点研究基地的机构,依托学科应为国家或市级重点学科;已有一批成果被市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人批示;所在学校制定有专门的重点实验室、智库管理办法或成果认定办法;人员咨政经验丰富、成果丰硕、成效显著。
(九)申报文化传承类重点研究基地的机构,依托学科应为国家或市级重点学科;以重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或重庆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为导向确定主攻方向;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和标志性成果。
(十)申报特色创新类重点研究基地的机构,主要依托学科须为哲学社会科学类重点建设学科,主攻方向至少涵盖2个学科;已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学科交叉融合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学科交叉研究范式;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具有鲜明学科交叉特点或区域特色。
(十一)已纳入省部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室、区域(国别)研究中心、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建设序列的科研机构,不得申报本批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十二)存在上一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检查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依托单位,整改期间,建设基地总量不予增加。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由学校向市教委、市社科联提出书面申请,经专家组评审后,报市政府审批并命名、授牌。
(二)申报材料
申报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需提交《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附件下载,其中6-1和6-2单元可暂缓填写)。
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致远楼530室;
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yznu.edu.cn。
(三)申报时间
校内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9月9日。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