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更好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本着“统一安排、强化论证、重点打造”的工作思路,决定开展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申报范围
参照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1)各人文社科学院、科研机构副高以上职称科研岗教师、博士教师等科研骨干必须申报;
(2)已结项的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必须申报;
(3)获得过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等省部级项目资助,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必须申报;
(4)符合年龄要求的青年科研骨干教师,鼓励申报青年项目。
科研处将依据学校人事和科研信息,筛选出必须申报人员名单,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名单动员组织到位,确保应报尽报。
如必须申报而未申报教师(除申报国家自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以外),学校将不予推荐申报2023年发布的各类限项项目;申报青年项目教师,学校将优先推荐申报2023年发布的各类项目。
2.申报辅导
(1)强化论证辅导。各单位应根据学科特点,促进申报论证工作与本单位各类学术活动有机融合,聚焦选题设计与论证,通过申报培训会、一对一帮扶等多种形式,发挥专家学者“传、帮、带”作用,为申报教师提供专业化、系统化辅导。同时,科研处将适时邀请专家来校或网络培训形式,为申报教师提供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政策解读及标书撰写辅导。
(2)发挥团队优势。各单位应根据人员、方向及前期准备情况,尽快组织搭建科研团队,集体讨论、逐个攻关,使项目申报常态化。充分调动每位团队成员的积极性,按照分工和特长,实质性参与本单位项目申报论证工作。做到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创新。
二、进度流程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工作进度流程做好申报组织工作,亦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流程安排作适当调整,鼓励采取更多灵活有效的举措提高申报书数量和质量,但关键环节不可省略,完成时限只可提前,不可延后。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 流程 | 关键环节 | 完成时限 |
1 | 初拟 选题 | 各单位组织召开申报动员会,进行广泛发动,并根据预申报情况,填写《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信息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kyc@yznu.edu.cn; 申请人进行项目前期准备,重点聚焦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及国家关注的重点、焦点问题和前沿学术问题,凝练选题,拟定框架,注意避免与已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出现同题申报。 | 2022.10.30 |
2 | 完成 初稿 |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参照2022年版本,附件2),完成初稿。 | 2022.11.15 |
3 | 一轮 论证 | 各单位召开第一轮专家初评论证会,压实申报论证关键环节,召集校内外专家对拟申报项目进行指导和评议。 | 2022.11.30 |
4 | 确定 选题 | 申报公告发布后,申请人要认真研读《申报公告》和《课题指南》,在申报公告正式下发15天左右,申请人应确定最终申报选题,并对初稿做出必要调整和优化。 | 2022.12.31 |
5 | 二轮 论证 | 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复评论证。复评修改后的《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yznu.edu.cn。未经过二级单位组织评审论证的申请书,科研处一律不予受理。 | 2023.01.15 |
6 | 三轮 论证 | 2023年寒假放假前,科研处组织专家召开项目交流会,对申报项目的选题和申请书进行评议,申请人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 2023.01.20 |
7 | 修改 完善 | 申请人利用寒假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鼓励申请人利用个人资源将申报材料外送评议。 | 寒假期间 |
8 | 终稿 提交 | 科研处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终审评阅,在对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审确认后,盖章报送。 | 2023.02.28 |
三、其它事项
1.项目申请人应尽心竭力完成申报材料撰写工作,并配合所属单位按流程管理要求提交选题及申报材料。
2.各单位围绕申报工作重点,要切实做到深挖潜力,保证申报数量;加强论证,夯实申报质量;严格管理,完成任务。
3.科研处将协同各单位全力做好申报服务管理工作,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随时寻求科研处工作人员帮助。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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