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函〔2022〕11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2022年度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须与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企业或行业管理部门、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申报。各申报单位应按照《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要求,结合自身研究生培养的优势和不足,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明确合作各方的责任分工,规范培养基地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加强培养基地的内涵建设,探索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二、申报程序
(一)部门申报:各申报二级单位填写《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附件),并于2022年11月21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二)专家评审。学校科研处学科办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材料进行评审。
(三)学校推荐。学校按照专家评审结果向市教委择优推荐。
(四)市教委审核。经市教委审核批准的基地将获“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称号。
三、其他要求
1.书面材料:《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一式2份,报送至科研处(致远楼)527办公室;
2.电子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权鑫;联系电话:023-72790200;电子邮箱:397175445@.com。
科研处
2022年11月8日
附件1 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