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
研究课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适应我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事业改革发展需要,更好发挥“科研兴考”“科研兴招”作用,提升我市考试招生战线的创新能力和实践水平,全面促进考试招生队伍建设,重庆市教委决定从2023年起启动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选题要求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应按照《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申报领域。2023年的重点项目主要聚焦研究生自命题改革、高职分类考试改革、教育考试队伍建设、艺术类考试招生改革等领域,研究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一般不超过3年;一般项目坚持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原则,主要支持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的实际问题研究,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起始时间统一按2023年4月1日执行。
二、申报限额
各高校原则上申报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一般项目不超过3项。课题项目类别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资格及管理要求等请参阅《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主要研究内容和目标已获市级及以上项目立项支持的,不接受申报。
(二)请各申报人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科研处将严格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所填信息及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对申报项目评审公示、择优报送。
(三)各申报人应于2023年3月6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报送至科研处(致远楼530室);同步将申报书(WORD版)发送至邮箱:kyc@yz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项目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联系人:周峰7279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