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3-02-10浏览次数:1382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专家: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科研院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国家民委办公厅现开展2022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设置,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设奖金。

二、申报条件

(一)调研报告。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2022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成果;

3.符合研究规范和文体规范,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

4.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等相关信息;

5.以少数民族文字报送的材料,须提交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6.已有实际应用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

1.申报人须为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篇调研报告;

2.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同一调研报告的作者不超过5人,作者姓名、人数和排名顺序由申报人确定,以加盖公章的《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2022年度)》所填“调研报告作者”为准,同一作者最多可在2篇调研报告上署名。

(三)其它。

1.申报须由单位统一组织,不接受个人申报;

2.本次评选工作限项申报,各高等院校申报数量不超过10.

三、申报材料规范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三个部分:《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2022年度)》(附件1),《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2022年度)》(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调研报告正文。如出现申报材料内容不一致,以《申报一览表》(附件1)为准;评审程序启动后不接受更改更换申报材料的要求;

2.调研报告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3)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

3.《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2022年度)》(附件2)不留空白项,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4.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1份。

纸质版材料报送科研处(致远楼530室)。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创建1个文件夹,命名规范为“报送日期+申报人姓名”(例:“20230306+姓名”),文件夹内须包含:“附件1”、“附件2”及调研报告正文。

“附件1”的命名规范为“申报一览表:申报人姓名”(例:“申报一览表:姓名”);

“附件2”的命名规范为“申报表:调研报告主标题”(例:“申报表:关于XX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正文的命名规范为“正文:调研报告主标题”(例:“正文:关于XX的调研报告”)。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yc@yznu.edu.cn。

四、时间安排

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36,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


附件

1.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2022年度).docx

2.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2022年度).docx

3.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