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首位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形成西部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市政府决定开展第十四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对象。
科技创新市长奖和提名奖分中小学生、大学生、职业青年三个组别进行评选表彰。
1.中小学生组评选对象:全市在校中小学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 技工学校学生)。
2.大学生组评选对象:全市在校高等院校学生(含大专、本科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
3.职业青年组评选对象:年龄35周岁以下在渝在职青年(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表彰名额。
每个组别评选表彰科技创新市长奖10名、提名奖10名,共计60名。
二、推荐名额
(一)中小学生组:由各区县科协、教委负责推荐。各区县可推荐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各1名人选,特别优秀的可增加1名高中学生推荐人选名额。
(二)大学生组:由市教委负责统筹推荐工作。各大专院校可推荐1名人选。有硕士点、博士点的本科院校可推荐4名人选,其中本科生人选不超过2名;其他本科院校可推荐2名人选。
(三)职业青年组: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团市委、市科协可各推荐5名人选,其他市级部门、区县(自治县)、科研院所和中央在渝单位可各推荐1-2名人选。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中小学生组。
1.在Intel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欧盟青少年科学竞赛、国际青少年科学家论坛、迈向未来——国际青少年科学大会等国际科学竞赛中获奖;
2.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一、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国家部委、全国学会主办的其他全国性青少年科技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项目一等奖。
参评项目需符合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原则,在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和创新思维等方面有独到之处。参评项目完成(获奖)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大学生组。
1.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新工科类、新医科类、新农科类项目金奖、银奖;
2.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3.在国家部委、全国学会主办的其他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基础研究和工程领域中,取得原创性科学发现,取得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科研成果;
5.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或创新创业方面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评项目完成(获奖)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三)职业青年组。
1.年龄35周岁以下(出生于1988年1月1日及以后)的在渝在职青年(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3.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4.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等开展决策咨询,政策建议对促进发展和有关问题的解决产生显著成效或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批示。
参评项目需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科技成果;聚焦服务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以及我市“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发展需求,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社会服务中成效显著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评项目完成(获奖)时间: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四、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领导下,市科协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负责统筹全市的评选活动。市科协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设立第十四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五、评选程序
(一)人选推荐。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产生推荐人选。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学校)和各组别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人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各区县科协以及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各区县科协会同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表彰工作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拟推荐对象,通过重庆市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将候选人基本信息(含基本信息、获奖情况、500字以内简要事迹和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报市科协初审;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处对照上述推荐程序,研究提出拟推荐对象,通过重庆市表彰奖励信息系统报市科协。其中,职业青年组推荐人选还需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意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市科协按照《通知》要求对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形成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候选人人员名单及分组分类别建议名额提请评审委员会审定。
(三)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产生拟表彰人选名单。
(四)组织考察。拟表彰人选建议名单统一征求公安等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后,将该名单反馈给各推荐单位,由拟表彰人选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对拟表彰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
全市在校中小学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情况,在校表现,成果真实性,有无不宜推荐情况;
全市大学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学风道德,业绩成果真实性,有无不宜推荐情况;
在渝职业青年:重点考察政治表现、廉洁自律、学风道德,业绩成果真实性,有无不宜推荐情况。
经考察和在本区县、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市科协报送纸质版正式推荐材料(附件1)以及推荐工作报告。
(五)社会公示。在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确定表彰对象。经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表彰人选名单,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确定表彰人选名单。
(七)开展表彰。举行第十四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表彰会,对获奖人员授予荣誉证书、奖杯,发放一次性奖金。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的大学生组、职业青年组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初审和上报推荐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学院对大学生组、职业青年组分别限推荐1项,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推荐纸质材料于2023年10月17日前提交至科研处53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yc@yznu.edu.cn。
推荐材料包含:《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第十四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单面打印、不装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附件3)(在校学生可不征求意见)。
七、推荐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思想政治好、学风优良、品学兼优、创新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大中小学生和优秀在渝在职青年评选出来,宁缺毋滥、优中选优。
(二)坚持面向基层。注重举荐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注重发现优秀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和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工作者,尤其是在助力构建“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发展中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社会服务成效显著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秀代表。职业青年组不推荐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及以上个人,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20%。机关事业单位推荐的人选,未发生过违纪违法行为,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且原则上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
(三)严肃评选纪律。严格纪律,加强监管,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参评人员须签订《个人承诺书》,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骗取荣誉的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推荐单位在推荐工作中徇私舞弊、严重渎职的,经查证后取消参评下一届科技创新市长奖资格。对已获奖的先进个人,如发现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将撤销其所获奖项。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东 联系电话:7279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