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科研处拟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的统计、认定、核算工作。科研成果统计是我校各单位科研业绩核算、校科研统计年报以及上级部门年度统计报表编制的原始依据,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完整、准确、按时填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全校教职工 2024 年度完成的科研成果及 2023 年未计入工作量核算的科研成果。纵向项目及产学研项目由科研处负责统计、核算,各单位无需统计。
二、统计程序
1.个人填报。 申报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填写《2024年科研成果统计表》,并准备好电子版支撑材料(著作需要封面页、CIP页;论文需要封面页、目录页、成果页;应用对策需要采纳证明、领导批示抄告单等证明材料;专利需要全部信息页;成果获奖需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每位教师成果支撑材料需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对单一成果支撑材料多的可设置子文件夹,以“成果类型+成果名称”命名每一项支撑材料或子文件夹,以便于审核),文件夹以教师姓名命名,并统一交学院科研秘书。
2. 二级单位审核。各二级单位统一收齐本单位教师科研成果,并对科研成果真实性、填表规范性进行第一次审核,于12月16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yznu.edu.cn。
3.科研处审核认定。科研处对二级单位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进行第二次审核认定,审核通过成果将于12月25日前进行校内审核认定公示。12月16-12月31日期间取得但未录入的成果可在公示后进行二次补录,补录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1) 2024 年度内完成的科研成果,请各位教师准确填写《2024年科研成果统计表》,并提供好支撑材料,凡是由于填报不准确和支撑材料不全无法认定的成果由教师本人负责。
(2) 12月25日后二次补录成果仅限于12月16-12月31日期间发表但未统计的成果,其余时间范围成果不予认定。
(3) 多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由第一完成人负责填报。
(4) 补报2023年未计入工作量核算的成果在本次成果录入时需要在“备注”字段填写“补报2023年成果”。
(5)本年度应录入而未录入的科研成果,未来将不再纳入统计核算范畴。
联系人:周峰 李亚东 7279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