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专职科研机构: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领军人才建设计划实施办法》(长师院〔2014〕45号),《长江师范学院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长师院〔2014〕46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校级青年科研人才中期述职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述职对象
入选我校第四批(2017年度)“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23日下午2:00。
地点:致远楼323(理科组)、223(文科组)。
三、述职方式
采取集中汇报的方式,由项目主持人准备PPT进行汇报,主要汇报入选以来取得的学术业绩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每个项目汇报3-5分钟,专家质询2分钟,并提供反馈意见。
四、其他事宜
(一)各相关人员要认真填写《中期述职报告》(附件2),所列成果必须与项目相关,以立项以来的成果和产出为依据。申报人要对报告有关内容、成果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二)各教学院(部)统一将《中期述职报告》及支撑材料(一式五份),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534室,电子版与汇报PPT发送至kjc1931@163.com。
(联系人:葛颖新 李言栋 电话:72790200)
长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1:第四批校级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入选名单.docx
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中期述职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