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社科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水平,加强校院两级科研协同推进,细化项目申报流程管理责任,引导项目申报人早谋划、早准备,现将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应报尽报
各社科单位应召开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动员会,动员符合申报条件教师(申报条件参照2020年申报公告),积极申报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中,需重点动员以下人员:
(1)承担过国家两金项目,并已结项教师;
(2)已获批省部级项目,但尚无国家级项目教师;
(3)无在研国家级项目的副高以上(含副高)科研岗或有博士学位教师。
科研处将依据学校人事和科研信息,筛选出符合申报条件重点人员名单,各社科单位要严格按照名单动员组织到位,确保申报基数,各社科单位申报数量将列入年度科研考核关键指标。同时,如符合申报重点人员条件而未申报教师(除申报国家自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以外),学校将不予推荐申报2021年发布的各类限项项目。
2.精心辅导
各社科单位应根据学科特点,有针对性邀请校内外专家通过举办申报辅导报告会、一对一辅导等多种形式,为申报教师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申报辅导。同时,科研处将适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权威专家来校做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政策解读和项目申报辅导报告。
二、工作流程
各社科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安排如下:
序号 | 流程安排 | 工作重点 | 材料要求 | 完成时限 |
1 | 初拟选题 | 结合教师研究方向、专业背景、前期基础,选择国家关注重点、焦点问题和前沿学术问题,凝练选题,选题需经同行专家论证,注意避免与近5年国家社科基金已立项项目出现同题申报。 | 《申报选题初拟汇总表》(附件1) | 2020-10-31 |
2 | 一轮评审 | 各社科单位可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设计框架(对象、思路、方法、创新等)进行第一轮评审。专家评审时查找问题、把握方向,形成初审意见,反馈至申报教师。 | 《专家评审意见表(第一轮)》(附件2) | 2020-11-05 |
3 | 初稿完成 | 选题及设计框架得到专家认可后,申报教师应立即开始申报材料撰写,完成初稿。 | 《申报书》和《活页》初稿(暂用2020版本) | 2020-12-15 |
4 | 确定选题 | 2021申报公告发布后,申报教师对选题、初稿做必要微调修正。在项目申报公告正式下发后15天左右,申报教师应确定最终申报选题。 | 《申报选题确认汇总表》(附件3) | 2020-12-31 |
5 | 二轮评审 | 各社科单位需邀请校内外专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第二轮全方位评审,评审意见务必及时反馈至申报教师。 | 《专家评审意见表(第二轮)》(附件4) | 2021-01-20 |
6 | 修改完善 | 申报教师利用寒假,根据专家意见,继续修改完善申报材料,鼓励申报教师利用个人资源将申报材料外送评议。 |
| 2021-02-20 |
7 | 终稿提交 | 各单位收齐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报材料终稿,并对真实性、完整性和形式方面进行审核后,提交科研处。 | 《申报书》和《活页》终稿 | 2021-02-25 |
8 | 形审报送 | 科研处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终审评阅,在对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形审确认后,录入系统,盖章报送。 |
| 2021-03 |
三、其他事项
1.最终项目申报材料及材料提交时点安排将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的申报公告以及重庆市社科规划办的申报通知及时调整,并另行通知。
2.各社科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工作流程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每项主要工作流程完成后均要请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附件5),报送科研处登记。各社科单位亦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申报流程安排作适当调整,鼓励采取更多灵活有效的举措提高申报数量和质量;但关键环节不可省略,时限要求只可提前,不可延后。
3.申报教师应尽心竭力完成申报材料撰写工作,并配合所属单位按流程管理要求提交选题及申报材料。鉴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若我校申报数量超限,凡未纳入各社科单位流程管理申报项目,学校将不向上级部门报送。
4.科研处将协同各社科单位全力做好申报服务管理工作,申报教师在申报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所属单位科研管理负责人联系,也可直接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 13340347060
附件:1.申报选题初拟汇总表.xlsx(2020.10.31前提交)
2.专家评审意见表(第一轮).docx(2020.11.05前提交)
3.申报选题确认汇总表.xlsx(2020.12.31前提交)
4.专家评审意见表(第二轮).docx(2021.01.20前提交)
5.申报管理流程表.xlsx(科研处跟踪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