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以下简称“规划项目”)。
(二)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三)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党建与纪监专项项目(以下简称“党建纪监专项”)。
(四)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研究咨政中心等市级社科平台或机构专项项目(以下简称“基地项目”)。
(五)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咨政专项项目(以下简称“研究咨政专项”)。
二、资助经费
(一)重大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二)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三)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
(四)基地项目资助经费由所在单位参考重大或重点项目安排,资助金额不低于3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确立一个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只能领衔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
3.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思政专项项目申报人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校学工部、研工部、团委工作人员,院系党总支副书记、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等)。
5.党建纪监专项申报人为从事高校党建、纪检和统战工作的专家、党务工作人员。
6.各市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咨政中心、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重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团队和培育团队、高校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名师工作室等市级社科平台或机构可设立基地重点或重大项目,申报人应为所属平台或机构科研骨干。
7.研究咨政专项项目申报人需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视野开阔,理论功底扎实,具有综合研究能力,具体学科不限。具有相关工作基础的优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承担市教委以往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择优资助项目除外)尚未通过结题验收。
2.已获准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市级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3.承担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被撤项,或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被查实者,三年内不得申报,并相应减少所在学校项目申报指标数量。
4.近一年内有到国(境)外留学、访学计划半年以上者。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组织,集中申报
申报工作由各基层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科研处将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遵照重庆市教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依照申报书和活页的有关填写要求及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以往承担项目情况、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成员参与分工情况和必备的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三)限额申报,宁缺勿滥
科研处将根据申报规模和学科特点,以及以往项目申报立项率和结题率等因素,于2020年12月30日前对各相关基层单位下达申报指标。校内市级以上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各2项。
各相关基层单位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确保质量。
五、报送方式
(一)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人需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8日,登陆http://xm.jiaowei-cq.com/,下载项目申报书和论证活页模板,按照提示操作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项目申报常见问题请参阅《2021年度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工作答疑》,具体见附件4。
(二)纸版提交
项目申报人需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纸质件报送所属基层单位。各相关基层单位需于2021年1月4日前,将本单位限额内审核推荐的《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需盖章)纸质件报送科研处(致远楼530室),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
附件:
1.2021年度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