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科函〔2021〕6号)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校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周期及经费
(一)项目类别
市教委科研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重点支持在大数据、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智能硬件、工业互联网、区块链、新能源和智联网汽车、高端装备、智能制造、5G通信、新材料、生物医药(大健康)、节能环保、新型城镇化、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开展研究。
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按照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原则,主要支持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数10%。
(二)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
(三)项目经费
重大项目资助额度20万元/项;重点项目中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资助额度10万元/项,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额度4万元/项;青年项目中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资助额度4万元/项,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额度2万元/项。(此经费仅为申报经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本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且是我校全职在岗人员或以柔性引进方式聘用的人才;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研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学风端正;
3.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满40周岁(以申请计划当年1月1日为限);
4.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的本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年度申请本项目限1项;项目参研人员参与的本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接受申报:
1.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已获得立项的;
2.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或近似内容正在申报其他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进行多头申报的;
3.项目被强行终止,且在不得申报期内的。
三、优先支持范围
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优先支持:
(一)以2011协同创新中心、市级以上研发基地和重点学科为依托的项目;
(二)能为新冠疫情防控提供支持的项目;
(三)有利于解决大数据智能化、集成电路等制约国家和我市经济、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项目;
(四)围绕基础研究前沿领域和应用前景明确、有望产出具有变革性影响的项目;
(五)与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能够吸引海内外杰出科技人才或者优秀创新团队来渝从事长期工作,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紧迫性特点的科技合作项目;
(六)已与我市有关区县、园区、企业进行精准对接的项目;
(七)与服务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军民融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重要战略规划有关的项目。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1.二级单位评选。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申报,指导项目负责人填写《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仅供参考,请在系统内下载正文模版),并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及《申报书》内容与学术价值进行评审后排序,并按顺序填报《2021年度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各二级单位重大和重点项目合计申报不超过1项。
2.校内遴选。学校组织专家对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评选后,向市教委推荐;根据各单位青年项目申报情况,按比例差额遴选后,向市教委推荐。
(二)时间安排
5月8日起,项目申报人员登录“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管理平台”(网址:http://221.178.107.54:7777/srs/srs/login.html)进行网上申报。
5月25日12:00前,各单位将评审排序并盖有单位公章的《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531;《汇总表》和《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yz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5月31日10:00前,各单位将学校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系统内生成,含二维码,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531。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力量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认真把关,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凡存在违背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的将取消申报资格,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
(二)各项目申报人要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保证《申报书》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书》要实事求是编制经费预算,注重可行性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目标和考核指标,预期成果指标应填写能取得实质性科研进展的科技成果,确保能如期完成项目任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兰,72790088;
附件:
2.2021年度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docx
长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