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长师院〔2014〕46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校级科研人才项目中期述职与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为入选我校第五批(2018年度)“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对象需认真填写《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与《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3)。
三、报告中所列成果须为项目在资助期内产生(2019年1月1日至今)且符合《长江师范学院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科研成果。
四、相关人员应在报告中签署“科研信用承诺”,承诺所列成果真实准确且为资助期内产生,不存在重复发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科研诚信管理的相应责任。
五、各二级单位统一将《结题验收报告》(一式一份)纸质版,于11月24日前报送至科研处531室。相应电子版与《科研成果统计表》发送至kyc@yz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言栋 电话:72790088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结题验收名单.docx
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结题验收报告.docx
附件3:长江师范学院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科研成果统计表.xlsx
长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