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专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精神,教育部决定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参评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二、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三、申报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的申报名额,以重庆市教委下发名额为准。
各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择优推荐,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3)。
(二)申报者可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附件4),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科研处。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各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五、材料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
1.填写完成的《申报评审表》电子版(WORD格式)
2.成果全文(PDF格式),著作需要提供著作的扫描件(PDF格式,如已有著作电子版,请将该电子版转换成PDF格式,并扫描书籍的封面页+版权页),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分别命名为:成果.pdf和 证明材料.pdf)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yznu.edu.cn,邮件命名:教育部奖+姓名。
(二)纸质版材料: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8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纸质版材料请报送至致远楼530室。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相关材料请务必于2023年2月6日前提交科研处。科研处将组织成果遴选,审核公示,并将成果材料录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汇总报送纸质材料和一览表。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 13340347060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