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市社科规划“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重大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4-06-03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重庆市社科规划“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贯彻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重大项目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市社科规划“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按照“选题指南”(见附件)进行申报。根据不同研究视角和侧重点可对选题适当调整,但选题应具有重大性。

二、申报人须具备的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等相关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及以上(含)职务或职级,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且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的其他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本次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2024年的年度项目、中特理论项目。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市社科规划项目被撤项未满5年或终止未满3年的不得申报。

四、结项条件

1.围绕研究主题,立项后1年内完成不少于15万字的学术专著书稿或5万字的研究报告;

2.围绕研究主题,立项后1年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立项后6个月内在“三报一刊”等国家级报刊上发表1篇理论文章;或立项后3个月内在我市相关咨政平台上刊发1篇咨政建议。

五、申报方式

申请人登录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wwwcqsklcom/),通过“规划项目管理系统”选择“专项项目申报”进行申请;

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63017:00(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拒绝任何申报及修改);

系统提交后,请申报人于202471日前报送纸质版的“项目申请书”3份至科研处致远楼530室。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人承诺和申请书内容要严格把关,特别是选题的政治方向、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科研处将对项目负责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项目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能力和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


附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重大项目选题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