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涪陵区技术创新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科技支撑,现就申报2020年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须是我校在职人员,具备统筹组织开展项目研究的能力,具有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工作经历和积累,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度,无重大违法记录或失信行为。
(二)申报项目符合《2020年度涪陵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支持方向及条件,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实施的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最长放宽到30个月。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支持。
(三)同一项目负责人申请本次项目和主持区级科技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二、资金安排方式和用途
根据《涪陵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涪科局发〔2020〕7号)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均为后补助项目,采取“符合条件申报+现场查验+评审确定+一次性资金拨付”方式进行资助,资助强度根据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和申报指南的必备条件、辅助条件等因素择优比选确定。
项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研发人力成本、研发活动支出,原则上不得用于研发所需设施设备等保障类支出。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
(一)申报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10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填写《2020年度涪陵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2),将申报材料两份份报送到科研处531,电子档发送至kjc1931@163.com。
联系人:李言栋 72790088
附件:
1. 2020年度涪陵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x
2. 2020年度涪陵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申报书.docx
长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0年9月8日